盲校数学课中的直观教学,就是指在数学教学过程中充分运用实物、模型、电化等教具和学具,通过实际操作,帮助盲生理解和掌握数学知识。加强直观教学,是提高盲校数学教学质量的一条重要途径。
首先,加强直观教学是盲生认知规律对数学教学的客观要求。
盲生学习数学的过程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对数学的认知过程,即把教材中的知识结构转化成他们对数学的认知结构的过程。盲生这一转化过程通常要经过的“动作、感知→表象→概念”的发展阶段才能完成的。盲生这一认识规律直接制约着我们的教学工作。它要求我们在教学中必须采用直观手段,让盲生对有关实物、模具、图像等形象的感知和对教师生动形象的语言描述的领会,在大脑中形成相应的数学知识表象,然后通过表象的中介作用而建立起相应的数学概念,如做求两数相差的应用题时,可以通过摆学具使学生逐步弄清较大的数可以分成两部分,一个是与较小的数同样的部分,别一个是比这个较小的数多的部分,如果求较大的数比较小的数多多少,就要从较大的数中去掉与较小的数同样多的那部分,剩下的就是比较小的数多的,所以要用减法计算。采用这种方法教学,教学应用题中的数量关系理解得清楚,就能正确地进行分析和解答,而不需要教给盲生抽象的解题公式,从而有助发展盲生的思维能力。
其次,加强直观教学是解决数学过程中数学知识抽象性与盲生思维形象性这一矛盾关系的根本途径。
数学作为一门科学,它不仅具有严密的逻辑性和广泛的应用性,同时它更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任何一个自然数、一个算式,都是客观世界中特定的数量或数量关系的高度抽象,这种纯粹化的抽象性,构成了盲生学习数学的主要障碍。
盲生的思维正处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转变的过渡阶段,特别是低年级盲生,他们的思维仍然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形式,他们的抽象逻辑思维需要在感性材料的支持下才能进行。因此,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如何在教学中创造良好的条件,帮助盲生克服学习数学中的思维障碍,妥善解决数学知识特点和盲生思维特点之间的矛盾,通过生动形象的感性材料和语言描述去再现数学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
综上所述,在盲校数学教学中,如果能合理运用直观教学,创设一些良好的学习情境,就能为盲生理解抽象的数学知识提供丰富的感性材料,减少盲生在学习中的困难,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进而增强盲生的思维能力。
直观教学作为一种主观教学手段,必须依赖于一定的中介作用(即教学媒体)向盲生传递知识信息。由于师生之间传递信息的主要媒体的不同,直观教学的形式也就不同了,下面就几种主要的直观教学形式,谈谈它们在盲校数学教学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