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实施。
《规划》根据《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二、(四)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的工作要求,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广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22〕20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梅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梅市府办〔2023〕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体例结构完整、形势研判客观、发展定位明确、建设目标清晰、组织措施有力;坚持对标对表,紧扣国家、省、市关于特殊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顶层目标、时间节点,以5年为周期,远近结合,牢牢抓住“立德树人、健康发展”核心点,围绕高质量完成“促进学校安全、规范、健康发展,打造阳光校园”的目标,积极谋划学校发展新格局。
《规划》全文共六个部分,一万余字。《规划》首先从发展基础、发展现状回顾了学校近年来取得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全面加强党在学校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学校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扎实推进,教风学风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学生管理水平持续优化,特殊教育专业水平提质加速,师资队伍建设稳健向好,后勤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学校总体办学目标基本初步达成,夯实了市级特殊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建设基础。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学校发展总体目标:“促进学校安全、规范、健康发展,打造阳光校园”,至2025年底全面完成目标建设。
《规划》制定了学校二〇二五年6方面远景目标:
1.学校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压实岗位责任,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树立“高枕无忧之时就是大难临头之时”的危机意识,长期坚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心,确保校园安全。
2.坚持依法治校,建章立制,构建系统、完整、完善、可操作的学校管理体系和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导向、课程标准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确立52项制度目录,于2023年底前完成。
3.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推动学校往前走,落实“办强高中部,拓展义务教育生源,延伸学前教育阶段”的办学目标。于2023年9月完成前期工作,并长期坚持。
4.整合学校现有教学资源设备,完善制度,发挥市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作用,履行服务职能,协同各县特殊学校共同发展。于2023年底前启动前期工作;2024年7月前完成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9月正式运转;2025年12月前正常运作,取得实效。
5.积极发展职业教育,联系相关企业进行校企合作,长期坚持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
6.构建系统完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长期坚持为开展听障、视障、智障等类型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规划》制定了4方面10大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德育建设,以德立校:立德树人;加强班主任建设。二是加强防范措施,保障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日常生活安全;校产校舍安全。三是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学。四是明确办学方向,健康发展:办强高中部;拓展义务教育生源;延伸学前教育阶段;完善课程设置;履行资源中心职能。
为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规划》明确从4个方面完善支持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设备设施、加强教师队伍、提供经费保障。尤其是要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断优化学校教师的年龄结构。
蓝图已经绘就,奋斗正当其时。“十四五”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将进一步解放思想观念,全力贯彻落实《规划》,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育残成才使命,全面激发内生动力,着力解决制约学校发展的“卡脖子”问题,不断增强办学育人能力,奋力推动学校特殊教育事业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