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章程修订等有关工作,提高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管理的意识,汇集全体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学校依法办学、健康可持续发展,2023年6月9日,我校在教学楼6楼礼堂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会议由副校长冯伟君主持,校长沈阳出席会议并讲话,全校教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全体教职工全面系统学习《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意见》指出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全面系统学习《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规程》对特殊教育学校在教育方针、培养目标、管理权属、学籍管理、教材、教育教学、发展技能、康复训练、心理健康、融合发展、质量评价、教研工作、职业培训、日常管理、安全工作、经费、校园环境、设施设备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会议针对这两份文件的具体条款,结合学校实际,展开阐述说明。这两份纲领性文件是学校加强制度建设基础性依据文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学校坚持依法治校,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制度建设,确立了52项制度目录,目前已发布执行40项制度。每项制度都做到合法合规、系统、完整、完善、可操作,是学校管理和办学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管理学校的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和主要抓手,更是学校长治久安的“基石”。
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此次会议是在学校推动落实“促进学校安全、规范、健康发展,打造阳光校园”工作目标、“立德树人、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教育教学理念行动、“办强高中部、拓展义务教育生源、延伸学前教育阶段”发展规划过程中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今后,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领导学校全面工作、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面激发内生动力,坚持问题为导向、结果为导向,依法治校,团结奋斗,把精力集中到学校事业发展上,推动学校健康、高质量发展。
会前还对《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章程(征求意见稿)》《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部工作事项》进行审议表决。通过在会议召开前几天,将相关文件和材料在学校工作群公开,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阅读、思考、讨论,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经现场表决,全票通过《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章程(征求意见稿)》和《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部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