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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新生招生公告
2023-08-09 11:08:41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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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同意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增加学前教育阶段办学层次的批复》(梅市教批〔2023〕12号)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秋季增设学前教育,招收学前综合类型特殊儿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并及时公示,请广大家长留意并相互转告,符合条件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依时前来办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面向梅州市范围内招生

二、招生对象

3至6周岁具有梅州户籍或流动人口,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各类残障程度较轻的残疾儿童和发育迟缓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2个班(共20人)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登记

即日起至8月31日受理符合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登记。到学校值班室登记报名或电话报名。

报名登记电话: 2283047、2286258

联系人:杨老师,135 3915 1621温老师191 2691 8311

(二)入学评估

根据已报名登记名单,对适龄儿童进行详细信息登记、综合能力评估。

时间:9月5日9点开始入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公布录取名单。若符合入学条件的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总人数,则采取由家长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并现场公布。

地点:教学楼三楼。

五、开学时间

缴费注册:9月7日在教学楼三楼缴费注册。

上课时间:9月8日正式上课。

六、需带材料

(一)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残疾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收费标准

学前教育班实行寄午制,中午学生在校午休。

(一)保教费

根据《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教育局 梅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梅州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梅市发改收费〔2019〕31号)规定, 每月预收352元(每月按22天算,每天餐点费16元),每个学期末结算一次。

(二)餐点费

根据《关于市直公办幼儿园伙食费(含营养餐点)有关问题的复函》(梅市发改函〔2020〕132号)规定,幼儿伙食费(含营养餐点)收费标准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实收实支、据实结算、不得营利的原则。学校实行两餐(早餐、午餐)一点(下午点心)的用餐制度,每月收352元(每月按22天算,每天餐点费16元),每月结算一次。

八、资助政策

按照省、市相关资助政策,学前教育残疾儿童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由学生提出申请,学校资助部门审核通过,每生每年可以享受国家资助1000元。           

                                         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3年8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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